【三大专项行动】事故受伤引纠纷 多元调处解民忧
(资料图片)
据鹰潭交警:
三大专项行动
4月18日,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依托“多元调解”机制,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九个月的损害赔偿纠纷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2022年7月25日,葛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彭某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彭某两处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挫伤。经调查,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葛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后续的民事赔偿调解过程中,年过七旬的彭某因伤行动不便,自行到队处理时虽有事故处理民辅警帮助其上下楼梯,但举步艰难,使彭某深感忧心和困扰。
考虑到彭某的实际情况,主办民警曾乐怡随即向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吴国亮汇报,启动了“多元调解”机制,在服务方式上“靠前一步”,主动前往彭某的家中,语气亲和,耐心细致的为彭某讲解有关事故责任和赔偿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帮助其清晰地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有关标准。其间,葛某与彭某在损害程度和赔偿金额上产生了较大争议,彭某要求葛某赔偿10万元,而葛某则希望按照保险理赔金额赔付,两方长时间僵持不下,矛盾凸显。经多次组织,现阶段调解工作以彭某提出伤情治疗鉴定而暂停。
2023年4月18日下午,在事故民警持续沟通和帮助的基础上,邀约葛某、彭某以及车辆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,按照伤者的住址,采取“走出去”的方式,就近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会议室作为调解场所。调解过程中,保险公司以彭某的伤情治疗鉴定报告为参考,向葛某、彭某提供赔偿计算标准;事故处理民警则通过舒缓双方当事人的情绪,放慢节奏,将法理、情理和关怀融入到调解当中,引导彭某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金钱观,不纵容漫天要价,也不支持不管不顾。
通过近三个小时的细致调解,葛某、彭某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书,一起持续9个多月的损害矛盾纠纷就此圆满化解。
图/文:事故处理中队 吴仟
编辑:邱莉红 审稿:邹嘉 核发:朱海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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